湖北交投·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1#-4#地块临时用电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编辑日期:2024-05-31 14:15   来源:宜昌投资公司   作者:周林

宜昌金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湖北交投·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1#-4#地块临时用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1#-4#地块临时用电工程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JTYC-JX-2024004 

1.3服务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与正大路交汇处西侧。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由电源点至本工程基建用电箱变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计量)工程、土建工程的施工;使用协调及相关的拆迁赔偿、破路赔偿、绿化赔偿及恢复;电缆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施工等图纸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工作内容包括供电勘察、优化设计、图审、监理,设备与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高压试验、仪表整定校核、验收、挂表计量、正式送电、协助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签订正式供用电合同、交付、质保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480390.06  

1.6计划工期:3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1.8 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方式一:现场获取(限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方式二:邮件获取(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获取采购文件需邮件发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zhoulin@hbjtyc.com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①公司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送达或寄递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不予受理。

4.3递交资料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长乐大厦10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yc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人: 宜昌金猇置业有限公司

   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长乐大厦10楼          

人: 周先生       

联系方式: 0717-659660513114458485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来(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40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技术负责人:1名,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彩色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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